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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产化工产业政策
信息来源:市林业局 更新时间:2008-12-25 15:14: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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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在巩固松香、松节油等传统主导出口产品的同时,大力发展松香、松节油和以松香为原料的香料产品的精深加工产品;促进林纸一体化建设,形成以纸养林、以林促纸、林纸结合的产业化新格局。
措施
鼓励采用蒸汽法且生产规模在3000吨/年以上的松香产品;鼓励以松香、松节油为原料,且生产规模在1000吨/年以上的精深加工项目;鼓励现有林场及林业公司与国内制浆造纸企业共同建设造纸原料林基地。
淘汰规模在1000吨/年以下的松香生产项目、采用滴水法生产松香、松节油的项目。限制达不到鼓励类标准,且又不属于淘汰类的林化产品加工项目。
要求依靠国内市场供应木材原料的制浆项目必须同时规划建设造纸林基地或者先行核准其中造纸原料林基地建设项目,不得以未经核准的林纸一体化项目的名义单独建设或圈占造纸林基地;承诺依靠国外市场供应木材原料的制浆项目要严格履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