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1、《江西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江西省林业厅印发,赣林工字[2005]112号);
2、《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推进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赣办字[2006]39号);
3、《林业产业政策要点》(2007年8月国家林业局等六个部门联合印发)。
【发展目标】
大力扶持发展以工业原料林等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为重点的商品林培植业,以毛竹为主的竹产业,以油茶为主的名特优新经济林业,苗木花卉业,森林旅游业和以木材精深加工为主的林产工业等六大林业支柱产业。
【项目建设要求】
鼓励以下项目建设或产品生产:工业原料林等商品林基地建设,林木(竹)营造及良种培育、推广,特色苗木花卉和良种苗圃基地建设,以林业三剩物和次小薪材及竹材为原料的综合加工利用,各类人造板的深加工,木竹材改性、防腐、模压、集成、复合等产品的生产。
限制以下项目建设或产品生产:中、高密度纤维板的再建设项目,以大量消耗本省阔叶材的家具生产,达不到鼓励类标准但又不属于淘汰类的产品或项目。
淘汰以下项目建设或产品生产:环境保护不达标的项目,产品质量达不到国家强制标准的项目,对本地物种造成侵害的营造林项目,达不到最低生产规模要求的项目,湿法纤维板项目,采用滴水法工艺的松脂加工项目,木竹综合利用率低于60%的项目,利用珍稀树种、大量消耗本省阔叶树种的项目,以及列入国家规定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的项目。
《林业产业政策要点》(摘要)
【林业产业发展的重点与领域】鼓励扶持促进林业产业结构升级的关键技术、装备和产品,以及需要重点发展的林业产业。
1、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
2、珍贵用材树种和珍稀树种的培育。
3、木浆造纸业。
4、人造板制造业。
5、木材功能性改良、木基复合材料和非木质材料林产品开发及综合利用。
6、次小薪材、沙生灌木、三剩物的综合利用和废旧木质材料、一次性木制品的回收利用。
【限制类规定】
限制以优质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与木制包装的生产和使用以及木竹加工综合利用率偏低的木竹加工项目。限制新建单线规模在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高中密度纤维板项目、单线规模在3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项目。
【淘汰类规定】
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有关政策、法规,淘汰现有林业生产能力中落后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等。加快淘汰并禁止新建未达到国家环保标准的小型人造板企业、湿法生产纤维板及未达到国家质量标准的林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