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扶贫办 宜春市林业局
为加快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宜林地(基本农田除外)资源,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变样,结合我市干部扶贫帮困的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副科级以上干部要与农村贫困户开展绿色结对帮扶活动,每人每年赠送50棵以上优质杨树苗或其它速生树苗给一户贫困户(以下简称扶贫对象),并由各帮扶单位统一负责栽植到位。绿色帮扶工程连续开展5年,绿色帮扶对象一年一换。
二、具体措施
一是落实帮扶对象。原则上在各自的包村点、扶贫点选择帮扶对象;包村点或扶贫点上的帮扶对象由村组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核定。
二是落实栽植地点。1、由村组分配提供给帮扶对象的“四旁”空闲地、滩涂库尾等宜林地;2、帮扶对象自己的承包责任地(基本农田除外);3、由干部出资以帮扶资金竞价购买栽树洞穴或路段等宜林地。
三是落实适地适树。1、房前屋后零星地块以栽种泡桐、杨树为宜。2、对有水不涝的滩涂库尾和无水不旱的坡耕旱地、沟渠路旁、低产水田、水塘四周、田埂地头以及其他不影响水利工程防洪安全的宜林地以栽种杨树为宜。3、在山区湿度较大的区域以栽种桤木、拟赤杨为宜。4、在土质贫瘠的荒坡荒山以栽种湿地松、酸枣树等为宜。
四是落实帮扶资金。购买苗木的经费,按宜发[2003]8号文件的规定,由行政、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在其帮扶出资标准内支出,扶贫单位统一组织到当地林业部门或林业部门指定的育苗基地购买苗木。
五是落实栽植技术。各帮扶单位要抓好科学栽植。在沙洲地、田埂等土质疏松的地块栽种杨树采取以扦插为主,在坡耕地、旱地等土质板结的地块栽种杨树必须打大穴、施基肥、带蔸栽、浇足水。
六是落实工作责任。1、帮扶对象的名单由村组统一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核定后,报县(市、区)扶贫办备案;2、所栽树木的林权证由当地乡村组织负责为帮扶对象办理,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发放,林权证亦作为单位扶贫的考核依据;3、所栽树木由帮扶对象自行管护,村组予以协助;4、此项工作由扶贫办负责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单位帮扶人员、地点、资金、苗木数量、树苗品种、成活率及林权证发放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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