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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产业宏观政策
信息来源:市林业局 更新时间:2008-12-25 15:16: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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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赣林工字[2005]112号)。
2、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推进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06]39号)。
3、2007年8月国家林业局等六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林业产业政策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实施。
(一)《江西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摘要)
发展目标
大力扶持发展以工业原料林等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为重点的商品林培植业,以毛竹为主的竹产业,以油茶为主的名特优新经济林业,苗木花卉业,森林旅游业和以木材精深加工为主的林产工业等六大林业支柱产业。
2010年,全省林业产业整体水平得到大的提高,产业结构得到明显改善,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800亿元,其中竹产业产值136亿元。
2020年,全省基本建成规范有序、集约经营、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林业产业体系。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600亿元,其中竹产业产值256亿元。
项目建设要求
鼓励以下项目建设或产品生产:工业原料林等商品林基地建设,林木(竹)营造及良种培育、推广,特色苗木花卉和良种苗圃基地建设,以林业三剩物和次小薪材及竹材为原料的综合加工利用,各类人造板的深加工,木竹材改性、防腐、模压、集成、复合等产品的生产,人工林间伐材、树皮、叶、根、液、果壳及林下资源的利用,林业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生产,林业产业服务体系和营销网络的建设等。
淘汰以下项目建设或产品生产:环境保护不达标的项目,产品质量达不到国家强制标准的项目,对本地物种造成侵害的营造林项目,达不到最低生产规模要求的项目,木竹综合利用率低于60%的项目,以及列入国家规定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的项目。
(二)《关于推进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的意见(摘要)
目标要求
加快建立“六大体系、一个中心”,即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体系、林业产业体系、林业投融资体系、林业科技服务体系、林业政策法规体系、林业保障体系和林业产权交易中心,逐步形成规范有序、权责明确、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新型林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建立林业产业体系
    1、大力发展竹产业。实施毛竹产业“2151工程”。重点选择20个县、100个乡镇发展毛竹丰产林基地,培育50个年销售额达5000万元的龙头企业,力争到2010年实现毛竹产业年产值100亿元。
2、完善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充分利用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和奖励政策,重点扶持10—20家科技含量高、带动力强、经济效益好的省级林业龙头企业。
(三)《林业产业政策要点》(摘要)
林业产业发展的重点与领域】鼓励扶持促进林业产业结构升级的关键技术、装备和产品,以及需要重点发展的林业产业。
1、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地、保护区建设,林木种质资源采集、保存、鉴定、开发和利用;林业基因资源保护;林木良种选育和林木良种基地建设。
2、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
3、竹藤基地建设及竹藤新产品生产技术研发。
4、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示范区及其配套项目建设。
5、山区基础设施和林业综合开发。
淘汰类规定
    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有关政策、法规,淘汰现有林业生产能力中落后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