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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林业局评为全省林业目标考核第一名
信息来源:市林业局 更新时间:2009-5-6 8:24: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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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4月28日召开的全省林业局长会议上,市林业局被省林业厅评为2008年度全省林业目标综合考核第一名。
   2008年,市林业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林业厅精心指导下,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林业生态体系建设为重点,以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为主线,以国家现代林业示范市建设为契机,开拓进取,克难攻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培育资源,壮大产业,全力推进林业发展。全市共完成植树造林78.19万亩,占省下达任务58.45万亩的133.77%,全市新增或扩建道路绿化里程达1568公里,全市新造高产油茶林面积3.94万亩,共调用造林苗木1.19亿株。二是严格执法,集中整治,切实加强资源管护。全市核查退耕还林面积45.9万亩,生态公益林面积438.81万亩;全年共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66宗,面积561.15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3587.67万元,比2007年增长44.55%;进一步强化了森林防火工作,全市未发生一起人员伤亡事故和特大森林火灾;全市全年共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1629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000人,其中逮捕112人,劳教42人,移送起诉102人,直诉57人,其他处罚1687人;收缴木材4058立方米,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39万元。三是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激发林业发展活力。制定并印发《宜春市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方案》,在完善铜鼓、靖安、奉新、宜丰四县林业产权交易中心的基础上,新建高安、丰城、袁州三个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全市全年抵押贷款面积189.3万亩,贷款金额新增8772.6万元,新增火灾保险面积155.5万亩;组建各种林业经济合作组织240个;全年共调处权属纠纷2646起,调处率为97.46%。四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2008年10月12日,由国家林业局牵头、中国工程院院士等专家组成的宜春市国家现代林业示范市规划评审会在宜春召开,《规划》一举获得专家组审定通过。今年年初,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宜春市为国家现代林业示范市。与此同时,市林业局不断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各项制度,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林业系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意见》,对干部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作风建设和遵纪守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努力打造打造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局秘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