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林业信息
(第62期 总第720期 2009年11月18日)
宜春全面建设森林城市
日前,宜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中心城区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意见》确定宜春到2010年底,在全省率先获得“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称号;到2012年底,在全省率先获得“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称号的奋斗目标。
为实现这一目标,全市围绕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坚持“政府组织、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的原则,在巩固已获得国家园林城市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整体水平,做足“城在林中、水在城中、人在景中”的城市景观环境三篇文章,全面建设森林城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全市在今后全面建设森林城市中,着力做大“城在林中”文章,增添城市的生机。一方面围绕“把宜春建设成中部地区最佳宜居城市”目标,继续大力推进“13579”绿色工程;另一方面,新建袁州新城公园、花卉园艺博览园、城北森林公园、渥江湿地公园、禅都文化博览园、秀水湾游乐园六个公园,提升城市“绿肺”活力。做足“水在城中”文章,增添城市的灵气。通过保护改造现有水域,美化“两江两河”,加强对现有的秀江、清沥江、新坊河、南庙河等河道的综合治理力度。通过在中心城区新建东湖、徐田湖、西湖、北湖、月亮湖、南湖六座湖,营造山水相融的意境,形成城市特有的风光带,增强城市“绿肾”功能。做优“人在景中”文章,增添城市的魅力。结合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对机场路、经发大道、北外环路、芦洲大道、宜阳东路五条主干道在道路主体绿化的基础上,道路红线以外每边扩展10~30米,种植高、大、密乔灌木,形成层次丰富、景观优美的森林廊道;对现有的明月北路、高士北路等主干道绿化进行提质改造,形成一街一景的城市道路景观特色;在人行道上增植行道树,形成完善的城市林荫道路系统。通过努力,该市力争达到道路景观林荫化、临街建筑景观化、城市夜景都市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医疗保障制度化、自然环境生态化、交通秩序优良化、居住条件舒适化的目标。
为尽快在全省实现“两个率先”,森林建设项目顺利进程,市专门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对创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督查,研究解决创建中的重大问题,将建设任务按“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 的要求进行分解,量化细化,责任到人,明确纪律,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对在建设森林宜春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领导不力造成工作任务没有完成的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宜春市林业局 政法科)
重庆市丰都县油茶产业考察团来我市参观考察
11月12~13日,重庆市丰都县油茶产业考察团一行11人在该县人大副主任吴家齐带领下,到我市参观考察油茶产业发展情况。市林业局调研员王诗真,市油茶产业发展推进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市油茶局局长张津平及市油茶局有关人员陪同参观或座谈。考察团先后参观了青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精加工生产线、元博山茶油开发有限公司高产油茶基地、彬江镇油茶育苗基地。考察团成员详细了解了我市油茶育苗和种植的相关技术、产业扶持政策及科技推广等情况。考察结束后,该考察团对我市的热情接待及经验介绍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希望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
(市油茶办 钱莉)
靖安县森林公安开展区域性整治行动
从2009年11月1日开始,靖安县在该县盗伐、滥伐林木和无证运输、非法收购木材多发区域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到目前为止,共立森林刑事案件盗伐林木案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已判刑4人,羁押1 人;查处盗窃木材案件1起,治安拘留1人,查获违法运输车辆13辆,收缴木材47立方米。
(靖安县森林公安局 胡华山)
【简 讯】
▲为创建江西省第三届文明城市,市局机关党支部和老干部党支部组织部分党员志愿者,对市林业大院环境卫生及不文明行为进行义务督查,耐心细致地劝阻不文明住户,拾捡地上瓜皮果壳。
(局机关事务所 刘君胜)
▲11月12日,市野保站会同明月山林业局和明月山森林公安局,对明月山管理局温汤镇菜市场、餐馆等场所进行了野生动物经营的执法检查。收缴野生动物325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2只,行政处理1人。
(市局 野保站)
▲近日,由靖安县林业局高级工程师熊国辉撰写的《毛竹注射BNP溶液试验示范初报》荣获由中国林学会颁发的第二届中国林业学术大会“人工林培育理论与技术”分会场优秀论文三等奖。
(靖安县林业局 营林股)
▲日前,位于宜丰县潭山镇的马形山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经省林业厅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后获得通过。获通过的马形山森林公园规划面积为800公顷,总体规划建设期从2008年至2015年,分两期实施,规划总投资5686.5万元
(宜丰县林业局 骆顺明 罗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