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林业信息
(第10期 总第734期 2010年3月8日)
我市荣获全国森林防火先进单位称号
近日,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国家林业局对2007-2009年度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宜春市人民政府被授予先进单位称号,我省被授予先进单位称号的还有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总指挥部,遂川县人民政府。同时,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国家林业局向连续从事森林防火工作20年以上的同志颁发“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纪念奖章”。我市吴卫东、徐卫兵、吴秋生三名同志获此奖章。
(市森林防火办公室)
宜春市自然博物馆全新开馆
经过全面改造升级的宜春市自然博物馆3月6日举行开馆仪式。新改造的自然博物馆将成为科普教育基地、对外展示宜春自然生态风光的窗口。市委副书记任桃英出席并宣布开馆,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杨建国讲话,市林业局局长陈贻昌主持开馆仪式并讲话。
为进一步推进森林宜春建设,宜春市林业局投资60余万元,对原展馆进行了重新规划布展、增设现代科技设备设施、丰富展品内容、装饰装修展厅等方面的升级改造。据了解,改造后的宜春市自然博物馆改变了传统的标本陈列模式,更加注重展馆的科学性与艺术性,注重将参与性、互动性、趣味性融入展馆。展馆设置为六馆一室,即:自然资源馆、生命科学馆、森林与人类馆、昆虫标本馆、植物标本馆、动物生态馆和监控值班室,展出各种珍贵标本和模型上百件,并配有文字介绍和精美图片、照片500余幅,馆藏植物及昆虫标本若干件可供资料查询。其中,生命科学馆和森林与人类馆则是此次改造新增加的展馆。展厅内安装的电脑触摸解说屏能提供大量彩色图文信息、科普宣传资料,能循环展播科教片、自然风光片。
此前,宜春市自然博物馆被命名为全国林业科普基地、江西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江西省环境保护教育基地和全省青少年生态教育基地,曾为全省首座表现自然生态保护的博物馆。
(市局 秘书科)
国家森林防火检查组到奉新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
3月5日,国家森林防火检查组到奉新县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省林业厅副厅长詹春森、省防火办主任钟世富、市林业局副局长熊慧明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实地察看了奉新县森林消防大队,详细了解了森林消防大队日常工作管理情况,对奉新县森林防火工作表示肯定,并指出,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形成高效精干、信息畅通、反应快捷、保障有力的森林防火组织指挥体系。要不断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队伍要建得起、留得住、拿得出、打得赢。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全面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检查组强调,要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绷紧森林防火工作这根弦,重点抓好野外用火管理工作,做到安全第一,以人为本。要积极推进依法防火,建立森林防火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森林防火工作再上新台阶。
(奉新林业局 陈波 况业鹏)
樟树市人大对贯彻执行《江西省森林条例》情况进行调研
近日,樟树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以市人大副主任傅小平为组长的调研组,就该市贯彻执行《江西省森林条例》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全市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就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江西省森林条例》情况及林权制度改革、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及管理、山林纠纷调处、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调研。3月底,樟树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该市贯彻执行《江西省森林条例》情况的报告。
(樟树市林业局 罗钢)
《江西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正式施行
《江西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已经2009年12月30日省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发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我省行政区域内松材线虫病的预防、除治和监督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松材线虫病防治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并将为有效防治松材线虫病、增强全社会松材线虫病防治意识、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林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市森防站)
上高县森林公安局三项措施促“两会期间”林区社会稳定
一是开展涉林矛盾纠纷排查。重点排查因林权不清引起的矛盾纠纷;二是开展热点乱点地区重点整治。对乱砍滥伐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派出专项整治组进行重点整治;三是开展森林防火巡查。将全局警力分成五个小组,下到林区一线进行防火宣传和火灾隐患巡查。
(温 波 潘友生)
【简 讯】
▲3月3日,省森林公安局调研员、纪检督察处处长朱纪泽带领调研督查组到铜鼓县森林公安局就如何推进“三项建设”、切实抓好创业服务年活动等八个方面进行调研督查。
(铜鼓县森林公安局 胡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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