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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林业局信访接待承诺

信息来源: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0-1-12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提高信访工作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信访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按照“三级受理、对口承办、办结告知、追综问效”的原则,为来访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
1、树立全局观念,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严格严格《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3、热情接待群众,认真听取群众的呼声,理顺群众的情绪,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4、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责成相关单位或部门按政策给予解决,对不符合政策的,向来访群众解释清楚。
5、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坚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做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
6、全体“中心”工作人员,团结协作,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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