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林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宜春市林业局关于加强全市林业系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意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
二00七年三月九日
宜春市林业局关于加强全市林业系统
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意见
为加快推进宜春林业改革与发展,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确保全市林业“十一五”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林业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推进现代林业发展。
近年来,全市林业系统坚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面向宜春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探索符合林业经济发展实际的干部队伍建设新途径,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保证了全市林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还面临艰巨的任务,一些干部身上还存在着作风漂浮、工作不实、贪图享受、不思取进、以权以岗谋私等,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干部身上,但其消极影响和后果不可低估。如果我们不警惕,不加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势必影响全市林业改革与发展的进程。为此,全市林业系统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干部队伍建设在林业改革和林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必须花大力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引导广大干部勤学习、多思考、重实践、优作风,提高政治素养,对工作讲奉献、求上进、争一流,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要使干部人人成为深化改革的能手,破解矛盾的高手,推进林业经济发展的强手,建设一支与现代林业相适应的干部队伍,为推进现代林业建设,实现宜春林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加大作风建设力度,打造公道正派的干部队伍。
重视作风建设历来是我们党的特点和优势,情系人民群众是作风建设的基础。人民群众是林业建设的主力军,林农在想什么?他们需要什么?我能为他们做什么?这些要成为林业干部经常向自己提出的问题,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为我市林业又好又快的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全市各级林业部门要坚决按照中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下大力气解决队伍中存在的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为政不廉洁等问题。做到“四个不准”,即:不准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不准发放未经公示的采伐指标;不准趁行政检查之机,向被检查对象索取、收受财物或接受吃请;不准转移、挤占、截留、挪用林业项目专项资金。要教育广大干部讲党性、讲原则、讲大局,优化发展环境,带头做到“七个不让”,即:不让上级部署的工作在我们这里耽误;不让领导交办、急需办理的事情在我们这里积压;不让应尽的责任在我们这里失职;不让来办事的内、外客商和人民群众在我们这里受冷落;不让各项规章制度在我们这里违背;不让政府机关和务林人的良好形象在我们这里受影响;不让不廉洁、不公正的现象和各种差错在我们这里发生,培养一支政治坚定、公道正派的干部队伍。
三、加大业务建设力度,打造业务精湛的干部队伍。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林业工作者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实现业务精通是提高林业工作水平,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有力保证;是林业部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各项工作的迫切需要。
实现业务精通,才能使工作争创一流,一方面全市各级林业部门要创造良好的条件,加强岗位培训,实行岗位交流,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干部学业务、学本领的工作热情;另一方面广大干部职工要加强自身建设,注重实践,爱岗敬业,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1、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森林法》等林业法规为契机,加快对林业工作人员的业务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办事效率,增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的能力,进一步优化宜春林业发展的软环境。
2、加强基层站所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力度。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强化执法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其管理和服务水平。
3、加强科技培训,提高干部服务能力。按照建设现代林业和高效林业的要求,大力开展科技培训,使广大干部能不断适应林业发展对科技的需求。
4、深入实施“一线工作法”。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群众信访接待日制度、领导干部处理来信来访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和在职党员干部联系点制度。按照局《2007年度全市县(市、区)林业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切实做到“年初有目标,年中有督查,年末有考核”,形成目标明确、职责清晰、奖惩分明的责任体系;做到层层分解,层层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按时按量保质完成。
四、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打造遵纪守法的干部队伍。
加强制度建设,讲政治、严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这既是党对干部的基本要求,更是全市林业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
1、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要加大对林业工程项目、林业执法、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把上级监督与同级监督、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工作目标实现过程中的每一环节,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全市林业系统各部门各单位都要设举报和投诉信箱,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
2、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要切实抓好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使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涉及到全市性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重要任务,要建立联合督查组,进行重点督查。要改进督查工作方法,对群众关心和反映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实行一事一报一督查的制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3、强化奖惩制度。要制定好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考核奖励办法,并实施定期与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凡贪赃枉法、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和“吃、拿、卡、要”等严重损害林农利益和挫伤林农积极性的违纪违法行为,对破坏、干扰、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一经查实,要从严处理并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确保全市林业系统自身建设工作卓有成效,努力培养一支纪律严明、遵纪守法的干部队伍。
全市林业系统各级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措施,贯彻执行本《意见》,努力使全市林业系统干部队伍在素质上有新的提高、能力上有新的增强、作风上有新的转变,为全市林业建设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打造“实力宜春、魅力宜春、活力宜春、和谐宜春”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