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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林业工作总站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林业站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信息来源:林业局   发布时间:2008-9-18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宜春市林业局秘书科
           
  
 
各县(市、区)林业局:
现将江西省林业工作总站“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林业站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赣林站字[2006]1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赣林站字[2006]12号
00六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林业工作站 商业贿赂   专项治理 紧急通知    
 抄送:省林业工作总站                                       
宜春市林业局秘书科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印发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林业站
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林业局:
近段时间以来,我省少数县个别基层林业站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直接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或因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致使辖区内森林资源遭到盗伐和滥伐等严重破坏,被公安、司法机关查处,有的被行政处罚,有的正在被调查、起诉,有的已被判刑等,在当地乃至整个林业系统造成极坏影响,严重败坏了林业系统的形象。治理商业贿赂是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全省林业站建设健康发展,林业部主管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暴露出来的案件为鉴,以落实省总站赣林站字[2006]10号文件为契机,切实抓好林业站系统的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及行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要求
林业站主管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第七次全会和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和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林业站的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主抓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存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商业贿赂行为及渎职行为,并进一步建立防治的长效机制,加强行风廉政建设,为进一步维护林区秩序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切实加强宣传教育
林业站主管部门要在林业站职工中以多种形式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宣传,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提高林业部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纠正错误观念,努力增强林业站干部职工自觉抵制腐败的意识,积极营造林业站系统反腐倡廉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三、认真开展自查整改
林业站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督促林业站搞好自查自纠。在搞好自查自纠的同时,及时进行排查分析,及时组织查处发现的涉嫌商业贿赂的重大问题,并通过群众反映和举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产生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解决问题。
四、进一步建章立制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林业站防治腐败的相关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进一步规范林业站干部廉洁自律行为,强化监督管理。林业站要全面推行政务、站务公开,继续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责任追究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加强对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和岗位的监督制约。
各级林业站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了解基层林业站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林为平重点工作环节的监督检查。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监督促解决。对顶风作案的,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决不能姑息迁就;对玩忽职守、行政不作为的,要教育批评,造成损失或较大损失的,应给予行政处分并调离岗位,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00六年六月十二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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