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林业局、明月山管理局林业局:
今年元月中旬以来,我市出现了历史罕见的持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林业造成了巨大损失。当前,各地正在抓紧开展灾后生产自救,为确保受灾林木的清理采伐工作有序进行,切实保护森林资源,防止林区秩序出现混乱,按照省林业厅的统一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加强灾后森林资源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行“三个禁止”。自即日起至今年底,禁止采挖竹笋、禁止重灾县松脂采割,禁止重灾县采伐非受损木竹。各地要根据灾情和林木受损情况,做好木材生产计划的调剂工作。重灾县今年的木材生产计划,要优先用于清理灾害木材,要建立清理灾害木竹的相关台帐,采伐限额确实不够的,要按程序逐级上报予以追加。
二、严格做到“三砍三不砍”。在清理受损木竹时,砍冻死、压死的,不砍活的和能够恢复生长的;砍倒伏、折断的,不砍被雪压弯曲的;砍主干爆裂的,不砍断梢、断枝的。特别是阔叶树萌芽恢复能力强,各地在清理时不得采伐。今年内难以更新的林地一律不得安排采伐。
三、坚持采伐审批制度。凡采伐受灾林木50立方米以上的,使用林木采伐简易作业设计,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毛竹和受灾林木50立方米以下的,可使用林木采伐申报卡,以提高审批效率。对现场核实已受冻破裂的毛竹,要即申即批。清理采伐的受灾木竹需要外运销售的,必须按规定办理运输手续,实行凭证运输。
四、科学有序地清理灾害木竹。对灾害木竹的清理,必须经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核实,严格审批后,分期分批组织进行。受灾松木放在第一批清理,清理工作结束后,要抓紧组织补植补造。毛竹的清理时间要等到新竹长成以后,再组织进行清理,一年生的嫩竹不准采伐。受灾阔叶树的清理,要等到6、7月份以后,凡是能萌发的一律不准采伐。
五、停止野生植物的采集审批和放行。对受灾害的自然保护区内林木、野生珍贵植物、古树名木、天然阔叶树、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国家森林公园内的林木以及纠纷山场的受灾林木,除危及生命安全的可清理采伐外,一律不予审批采伐。
六、停止办理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经营利用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清理灾害之机,在林区乱捕滥猎和收购贩运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者从严查处。
七、要加快受损木竹的清理和加工利用。凡是能正常加工利用的,企业要全部加工利用;凡是经过简单处理能利用的,要充分利用;其他受损木竹材,可以加工成各类纤维板等,要最大限度地利用受损木竹材,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八、切实加强对林地资源的保护工作。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灾后林地资源的保护工作,严防一些不法分子借机乱征滥占受损林木的林地,在林地上建养殖场、建砖厂、建住宅、开矿等。对因灾受损林木的林地要开展更新造林、补植补造、封山育林等措施的灾后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林业生态。
九、深入开展“赣安一号”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毁林违法犯罪活动。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关注灾后因林事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严防发生涉林群体性事件。要切实加强值班备勤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充分准备。要继续加大打击力度,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借机哄抢、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征占用林地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灾后林区秩序稳定。
二00八年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