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 >>> 政务动态 >>> 阅读正文

宜春市林业局宜春市气象局关于印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气象预警实施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林业局   发布时间:2008-12-5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宜春市林业局秘书科
           
  
各县(市、区)林业局、气象局:
根据江西省林业厅、江西省气象局赣林厅发[2008]6号“关于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气象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有效应对突发性和异常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充分发挥气象部门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中的巨大作用,经市林业局与气象局共同协商,制定了宜春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气象预警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同时将赣林厅发[2008]6号文精神一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