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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涉案林地林木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08-12-5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宜春市林业局秘书科
各县(市、区)林业局、明月山林业局:
现将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涉案林地林木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予以转发,望各单位按省林业厅、国家林业局的部署和要求抓好落实,确保我市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附件:赣林办发
[2008]50号
二
00八年六月十六日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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