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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春季造林县级自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林业局   发布时间:2008-12-5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宜春市林业局秘书科
           
  
各县(市、区)林业局、明月山林业局:
现将省林业生态中心赣林生态[2008]4号《关于开展2008年春季造林县级自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迅速组织2008年春季造林县级自查工作,有关自查成果资料请于7月14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电子版)报市林业局造林经营科。
附件:赣林生态[2008]4号《关于开展2008年春季造林县级自查工作的通知》
00八年七月八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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