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林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森林公安“三基”工程建设现场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森林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快速、健康、有序发展,确保“三基”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经研究决定,将于9月8日派出督导组对全市森林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工作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全市森林公安“三基”工程建设现场会贯彻落实情况
1、是否就如何贯彻会议精神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做到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正视差距。
2、县(市、区)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主要领导及领导班子成员是否真正领会会议精神实质,明确工作任务。
3、基层森林公安民警是否领会会议精神,并明白要完成的主要工作。
(二)森林公安“三基”工程建设主要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1、县(市、区)成立了森林公安“三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并由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森林公安局设有“三基”工作专门办事机构,工作责任明确。
2、全面解决森林公安派出所警力不足5人的问题。
3、县(市、区)森林公安局所属派出所独立办公用房达到100%。2008年底,无房派出所新建办公用房动工率达到100%;派出所拥有警务车辆、配备电话、电脑达到100%,统一外观标识和外观形象达到100%。
4、实现森林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与地方公安部门公用经费标准一致,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5、县(市、区)森林公安局所属派出所公安金盾网接入率达到100%。
6、每新建、改建一个森林公安派出所,县(市、区)和所辖乡镇财政各解决建设经费10万元。
7、所有森林公安派出所须设立林区警务室,每个警务室至少配备1名民警。
8、县(市、区)政府财政解决森林公安“金盾工程”建设专项经费,并争取将森林公安机关的交通、通讯工具和刑侦装备等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督导分工
市局组成10个督导组分别到县(市、区)进行督导。
第一督导组:王诗真、庄庆、刘小成,负责袁州区(含明月山)的督导工作。
第二督导组:熊慧明、彭志军、王平,负责樟树市的督导工作。
第三督导组:殷 勤、张 平、聂 炜,负责丰城市的督导工作。
第四督导组:徐水华、杨刚华、万晓轩,负责靖安县的督导工作。
第五督导组:黄旭堂、周兰生、刘 诚,负责奉新县的督导工作。
第六督导组:傅贵岚、陈广建、李会生,负责高安市的督导工作。
第七督导组:李苏荣、陈 波、熊 健,负责上高县的督导工作。
第八督导组:鄢财荣、祝柳波、姜保良,负责宜丰县的督导工作。
第九督导组:陈贻昌、邬柏根、张丽鸿,负责铜鼓县的督导工作。
第十督导组:庄军、付三保,负责万载县的督导工作。
各督导组要深入县、(市、区)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派出所等单位,全面、准确地掌握了解各地“三基”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督导工作结束后,各组应撰写督导工作报告,并对各地填报的统计表认真核实后送“三基”办。
附件:全市森林公安“三基”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
二00八年九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