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及明月山管理局林业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有效遏制我省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省林业厅、省公安厅、南昌海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于2008年3月20日至5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代号“飞鹰行动”。为组织开展好我市的这次行动,现将《宜春市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迅速传达至各基层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行动。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按系统上报。
市林业局 市公安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