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009年元月21日局长陈贻昌在全市林业系统年终总结表彰大会上传达市委、市政府效能建设、创优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并作动员讲话。
2、元月21日局长陈贻昌、党组书记黄旭堂审定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情况汇报。并报市纪委办公室。
3、2月10日局党组书记黄旭堂召集有关人员开会,指示做好5件事。一是以宜市林党字[2009]1号印发《宜春市林业局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二是以宜市林字[2009]27号关于加强林业系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意见。三是出台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四是拟定宜春市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初稿。五是拟定宜春市林业局机关效能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4、2月16日上午在局洞口会议室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党组书记黄旭堂传达宜办发电[2009]8号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通知。局长陈贻昌作动员讲话。
5、2月18日局党组书记黄旭堂在局二楼会议室召集局效能建设办公室全体人员开会,听取工作汇报,并对人员集中办公、效能建设方案、效能建设宣传广告、审批项目摸底、效能建设信息员申报、效能建设工作台帐等事项进行了议定。
6、制定宜春市林业局“机关效能年”活动工作安排表。
7、2月22日以宜市林字[2009]29号成立局机关效能年活动领导小组。
8、2月16日-20日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局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在局机关各科室站组织开展“审批项目”工作摸底,为完成“审批项目和审批时间均压缩30%“的目标作准备。
9、2月25日以宜市林字[2009]40号关于印发《宜春市林业局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
10、2月25日-27日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局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 查摆工作。分别从领导重视、健全机构。完善制度、有序公开。办公场所、配套设施。真实规范、公开透明。工作负责、工作效能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认真查摆。
11、3月2日向市效能办报宜春市林业局“效能年活动”第一阶段工作小结。
12、3月2日向市效能办报《宜春市林业局“效能年活动”查摆阶段工作方案》。
13、3月2日下午局党组书记召集局效能办、信息中心全体同志开会,部署政府信息公开查摆工作。
14、3月3日上午局党组书记黄旭堂主持召开局效能年活动第一阶段工作汇报及第二阶段工作布置会。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
15、3月5日,宜春市林业局党组书记黄旭堂召集局秘书科、信息中心、效能办等有关同志讨论林业网站如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机关效能年活动等搞好宣传。黄书记指出:一是要开辟有特色的效能年活动专栏。二是要把推进“六大产业”、创建“宜居城市”中心工作重点报道、重点宣传。三是要切实推行政务公开。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在林业网站公开全部应该公布的林业政务信息。林业网站不仅要突出业务、更要突出政治;不仅要报道林业信息,更要宣传强农惠农林业政策。达到推进工作、服务群众、接受监督的目的。
16、3月5日局效能办在局机关及市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设立效能年活动意见箱。向林业服务对象广泛征求意见,并接受监督。
17、3月5日市效能年活动第五考察组易亚平一行4人到市林业局机关及市森工局、市森林公安局、市林科所三个直属单位考察宜春市机关效能年第一阶段活动工作进展情况。局党组书黄旭堂主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熊慧明汇报并陪同。
18、3月10日局效能办向市人大、市政协、市兄弟单位及县(市、区)林业局共100个单位发征求意见函,对我局在工作作风、工作效能、行政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梳理和整改。局长陈贻昌指示:4月5日前各单位要将征求的意见汇总报市局效能办。
19、3月10日江西省林业厅效能办邹纪平主任一行到我局督查机关效能年工作。邹纪平主任在听取工作汇报后,充分肯定了我局效能活动的前期工作,并对后续工作提出了要求。
20、3月13日局召开全市林业系统机关效能年活动工作会议。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黄志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局领导陈贻昌、黄旭堂、鄢财荣、李苏荣、庄军、熊慧明等出席会议,各县(市、区)林业局局长、纪委书记及办公室主任,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局机关中层干部参加了会议,党组书记黄旭堂主持会议。
21、3月19日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效能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一是局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每人10份征求意见函上门征求意见。二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查摆。三是制定测评方案,组织局全体干部民主测评。
22、3月17日局副局长王诗真、纪检组长熊慧明在《宜春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上签批:请局各科室站与省林业厅衔接,清理核实目前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审批期限及依据,并报局效能办汇总。
23、3月24日局以宜市林字[2009]65号印发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民主测评活动的通知。
24、3月24日—27日组织各县市区林业局对市局机关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工作。
25、4月3日局效能办在洞口会议室召集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效能建设民主测评工作。分别从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工作绩效、服务基层、廉洁自律六个方面进行互评。
26、4月7日向市效能办报局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第二阶段(查摆)工作小结。
27、收集梳理效能活动所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共4条。报局领导审阅。
28、4月9日局机关效能办印发《机关效能年活动整改工作方案》,并报市效能办、省林业厅效能办。
29、4月10日市林业局召开党组扩大会通报传达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第6组片区单位的学习活动开展情况。党组书记黄旭堂主持,局长陈贻昌结合机关效能活动布置下阶段工作。一是局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每人要写一篇调研报告。二是每位中共党员要写一篇学习科学发展观心得笔记。三是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办公室、局机关效能年活动办公室要广泛征求收集局老干部的意见建议并抓好整改。
30、4月13日局机关效能办收集机关查摆的问题三个:1、干部学习自觉性不高,被动应付。2、机关管理缺乏一定的科学性,时紧时松。3、招商引资效果不明显。梳理征求的意见建议四条:1、在“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中有更大作为。2、林业科技含量有待提高。3、油茶产业规模有待提高。4、森林资源管护机制有待创新。
31、4月13日下午,省纪委正厅级纪检员鲍小慧到行政服务中心考察。在林业窗口她与前来办证的客户进行了交谈并详细询问了窗口的业务办理流程、项目进厅数量和单位授权情况;在听取窗口首席代表相关情况汇报后,她对林业窗口的工作感到非常满意。尤其是对市林业局将‘宜春市林业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和‘单位主要领导私章’授权林业窗口,并给窗口首席代表授权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她高度评价“宜春市林业局窗口是全省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授权最充分,项目进厅办理最到位的单位,属全省第一”。
32、4月22日下午局机关党支部举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机关效能年活动演讲比赛。最后评出一等奖二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六名。
33、4月23日局党组成员熊慧明率队到奉新、靖安二县进行机关效能年活动工作督查。
34、4月27日局根据宜市效能办字[2009]10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并落实“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再次重申并印发“三项制度”至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三项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35、4月28日局效能办根据宜市效能办字[2009]12号关于转发省效能办《机关效能年活动宣传标语》的通知,在单位大门口制作“提升机关能,推动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标语一条。
36、5月14日印发《宜春市林业局提高机关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实施方案》至各县(市、区)林业局、直属各单位。
37、5月15日市林业局在洞口会议室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暨效能建设工作部署会。会上传达了市纪委机关效能工作督查情况通报。学习了宜市效能办字[2009]13号《关于提高机关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实施方案》。局长陈贻昌在部署工作时指示:一要理清思路、明确方向。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好三件事:收集意见、抓好整改;批评和自我批评,写好问题分析报告;开好民主生活会。二要联系实际,边学边改。解决三个问题:解决理论联系实际的问题;解决工作态度不端正的问题;解决工作作风华而不实的问题。三要围绕主题,突出特色:明确三个抓手,抓油茶产业发展;抓招商引资;抓干部队伍建设。最后党组书记黄旭堂恳请同志们记住三句话:遵守纪律是对每个公务员最起码的要求;做好工作是每个公务员最基本的要求;努力学习、提高效率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38、5月22日,局以宜市林字[2009]132号印发《宜春市林业系统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9、6月4日局效能办以宜市林字[2009]135号印发《宜春市林业局关于提高机关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40、6月4日下午局领导班子会听取局效能办贯彻宜市效能办字[2009]14号文通知精神草拟的征求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活动工作落实情况、提高行政效能、支持中心城区六大产业工作开展情况的工作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