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各科、站、办、室: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文件精神,就二00九年年度考核、年终总结工作安排如下:
一、年度考核工作与年终总结工作同步进行
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贻昌,副组长黄旭堂;
成员王诗真、鄢财荣、李苏荣、庄军、熊慧明、黄彩云、傅贵岚、徐水华、殷勤、姚祥华、邬柏根;
下设办公室,成员:朱小云、陈春和、李为、李胜、许青,主要负责考核评先的具体工作。
三、考核对象
(一)局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县级干部考核工作按市委组织部文件执行)
(二)调任人员和军转安置人员,由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在年度考核中确定等次。对调任、转任、军转安置到我局工作不足半年的,原单位除提供其调任、转任前的有关情况外,还应提出年度考核等次意见,军转干部可参考其在军队时的现实表现确定等次。
(三)挂职锻炼的机关工作人员,在挂职单位工作不足半年或年度考核时已回原工作单位的,由原工作单位进行考核,挂职单位提供有关资料。
(四)轮换、晋职、降职的机关工作人员,不足半年的,可结合原职位进行考核。
(五)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六)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机关工作人员,暂不参加年度考核。
四、时间安排
2010年元月18日,召开会议,学习文件,布置年度考核、年终总结工作。
元月20日,科级干部在中层以上干部会上述职。
元月18日-25日,个人总结、述职、评出先进工作者。
元月27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民主测评。
元月28日-2月3日,收集情况、反馈意见,初步确定考核等次,公示考核结果及评优结果。
2月4日,召开表彰大会,整理上报有关考核材料等。
五、评优、评先、考核指标
1、局先进工作者按在职总人数的20%评选。
2、先进科室由局领导推荐表彰,按科室总数的30%评选。
3、我局经市文明办上报将获省十二届文明单位,2009年度考核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拟按总人数的20%评选,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按总人数的15%评选。(待请示人事局同意后确定)
4、机关党支部评优工作按支部考评方案执行。
六、方法和步骤
1、公开述职。以调整分工前的局领导分管的科、组、站、办分线进行。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要求每个干部职工对一年的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交。按照先进工作者指标推荐2009年度先进工作者。
2、民主测评及考核。在干部职工大会上统一民主测评,结合日常考核情况,推荐年度考核优秀人员,确定考核等次。
3、确定评优、评先名单和考核等次。考核小组收集意见后呈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评优、评先名单和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等次。
4、公示。张榜公示,听取群众意见。
5、反馈。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
七、有关要求
1、各科、组、站、办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年终总结工作,按照时间要求,认真组织好本科室的年度考核和年终总结工作。
2、局下属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好年度考核和年终总结工作,各单位的年终总结要形成书面材料上交到局秘书科。
二0一O年元月十一日
主题词:人事 年度考核 方案
抄 送:局属各单位
宜春市林业局秘书科 二○一○年元月十四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