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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森防站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信息来源: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0-6-7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宜春市林业局创业办
           
  
 按照宜优办字[2010]3号文件要求,我们对照督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督查内容中第1、第2项市森防站均未涉及,也未入企进行检查。第3项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为:
行政许可收费项目: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收费标准为木材每立方米2元;毛竹每根2分;繁殖材料货值0.8%;药材货值0.5%;林木种子货值0.2%;果品货值1%。共收取检疫费55432元。
 
宜春市森防站
2010.5.28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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