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 >>> 政务动态 >>> 阅读正文

宜春市森林公安局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政策规定执行情况工作汇报

信息来源: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0-6-7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宜春市林业局创业办
           
  
为了切实优化我市投资发展环境,促进全市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保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宜府办发[2008]4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企业检查实行备案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10]2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涉企收费“三零两减半”办法(试行)的通知》、宜府办发[2006]61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颁发企业一牌两卡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开展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整治专项自查活动,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我局及时成立了宜春市优化投资环境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庄军局长任组长,周兰生政委任副组长,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局班子成员认真研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及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不利因素,按“双优办”的要求,提出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意见,为我局服务全市各项工作起到了积极有效的组织保证。
二、提高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认识
   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机关效能年”活动为抓手,坚持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原则,围绕依法行政,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采取明察暗访、聘请评议代表召开评议座谈会、开展调查研究、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认真查找在行政执法、优化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确立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着力打造“森林宜春”的总体目标,我局一是抓好“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活动的系统化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思想观念,用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理论指导工作;二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转变工作作风,整体提高民警业务素质;三是建立机制,充实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以制度建设促进工作发展;四是通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争创优质服务部门”活动,牢固树立“人人都是环境,事事关乎形象”的理念,真正形成“人人维护环境,处处塑造形象”的良好风气,创造有利于宜春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塑造文明、开放、和谐的宜春新形象,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是狠抓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我局把“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落实到位,推行政务公开,以制度建设促效率提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认真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人难找,办事拖沓、相互推诿、久拖不办、有意刁难等损害对外开放良好形象和影响投资发展环境的行为,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和服务意识。
五是确保“六个不准”
我局制定了“六个不准”,即没有经过纠风部门的批准,不准上路检查木材运输;没有经过纠风部门的批准,不准到企业检查;没有经过纠风部门的批准,不准到企业传讯企业法人;没有经过纠风部门的批准,不准扣押企业的财物;不准到企业索拿卡要、以权谋私;不准不具备执法主体的人执法;并且照此严格执行。
我局工作未涉及到企业收费“三零两减半”和行政审批项目情况存在。2009年以来,市局从未进入任何一家企业进行检查、参观、摊派、拉赞助、要捐赠,随意查封、查扣企业财产、帐目,对企业刁难、敲诈勒索、吃拿卡要;从未对企业法人处以500元以上的处罚,均已教育为主。对于一些林业资源的加工企业,积极进行协调,例如去年雪灾后,运往罗宾公司的雪压木骤然增多,我局增派警力维护厂区内外的治安,自公安机关开展“爱民大走访”以来,全市认真开展了“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据统计,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在“大走访”活动中共参与警力5376人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51人,走访各类企业223家,走访群众家庭3520户,为生活困难的群众捐资6万余元,接待群众来访 985 人次,为156名返乡农民工找到了新工作,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589起。
 
                             宜春市森林公安局
                           二0一0年五月三十日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