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林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森林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林安发[2010]88号)精神,现将我市森林公安机关警车清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从3月起至11月底,在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对规范警车管理使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国家林业局成立了以孙扎根副局长为组长的全国森林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对警车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警车整治办将加大督察和查处违法违规警车的力度,以公安警务督察为主,新闻媒体介入,明查暗访,发现问题要坚决处理,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因此,各级林业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认真解决问题,确保我市森林公安机关警车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清理外挂警车。根据国家林业局林安发[2010]88号文件关于“对警车非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使用、调配的必须予以收回;转借(卖)给林业局内部单位、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必须收回或办理相关手续且清除警车标识”等有关精神,要求各县(市、区)林业局使用的警车(详见附表)于5月15前一律改换地方牌照,办理警车注销工作。
三、认真加强督促检查。市局将监督检查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同步跟进,及时发现和纠正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彻底消除森林公安机关警车管理使用中的隐患漏洞。市森林公安局将于5月中旬派出专项督察组,检查各县(市、区)林业部门使用的警车牌证收回和办理相关手续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市森林公安局将强制收回警车牌证。
附件:宜春市森林公安外挂林业部门警车情况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警车 清理 通知
抄报:省森林公安局
抄送:各县(市、区)森林公安局
宜春市林业局秘书科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印发
宜春市森林公安外挂林业部门警车情况表
|
单 位
|
警车牌号
|
外挂单位
|
备 注
|
|
袁州区森林公安局
|
赣C1091警
|
袁州区林业局
|
|
|
丰城市森林公安局
|
赣C1607警
|
丰城市林业局
|
|
|
丰城市森林公安局
|
赣C0770警
|
丰城市林业局
|
|
|
丰城市森林公安局
|
赣C0846警
|
丰城市林业局
|
|
|
樟树市森林公安局
|
赣C0531警
|
樟树市林业局
|
|
|
樟树市森林公安局
|
赣C1281警
|
樟树市林业局
|
|
|
铜鼓县森林公安局
|
赣C0812警
|
铜鼓县林业局
|
|
|
上高县森林公安局
|
赣C0829警
|
上高县林业局
|
|
|
奉新县森林公安局
|
赣C1161警
|
奉新县林业局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