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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林业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稽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10-6-11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宜春市林业局秘书科
各县(市、区)林业局:
现将省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重点工程稽查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稽查工作的通知》(赣林计字
[2010]18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做好对2008-2009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工作,并于6月8日前将自查报告及自查表报送市林业局计财科。
附件:赣林计字
[2010]185号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林业
中央公益林补偿基金
稽查
通知
宜春市林业局秘书科
二○一○年六月三日印发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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