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林业厅《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县级自查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局:
现将省林业厅“一大四小”办下发的《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县级自查办法》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县级自查办法》规定认真组织自查,并于8月25日前将自查材料上报市林业局。
附件:《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县级自查办法》
联系人: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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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yczlk6167@163.com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1
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
县级自查办法
一、自查时间
县级自查及自查成果上报必须在2009年8月25日前完成。2008年县级自查可结合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2009年造林作业设计编制一并进行。
二、自查技术标准
1、片林。山上、山下块状造林,符合造林密度要求,连续造林面积达到或超过1亩。面积单位为亩,保留1位小数。
2、林带。山下乔木林行数应在2行以上且行距≤4米或林冠水平投影宽度在10米以上为林带。当林带的缺损长度超过林带宽度3倍时,应视为两条林带;两平行林带的带距≤8米时按片林调查。
3、零星植树。达不到片林、林带标准的其它造林,分别树种调查记载株数。
4、乔灌搭配植树调查。乔灌重叠的,按照先乔后灌的原则执行。进行了乔木调查的,灌木不调查;乔木达不到片林或林带标准的列入零星四旁树调查,灌木调查其面积。
5、造林面积合格标准。综合造林成活率≥85%,该片林、林带造林面积为合格面积;40%≤综合造林成活率<85%的为待补植,其面积为待补植面积;综合造林成活率<40%的,其面积为不合格面积。零星植树合格标准:以成活株数进行评定,杨树、泡桐等阔叶树按60株,其他树种按110株折算1亩合格面积。
三、自查方法
1、片林
⑴片林核实面积求算
利用1:1万地形图现地核对勾绘片林界线,求算核实面积;地形地物不明显、面积<5亩的,采用皮尺、罗盘仪等工具量测或用GPS绕测面积,在地形图上打点标注编号。
⑵造林成活率调查
①抽样方法:先选择调查线路,在调查线上每隔一定距离设置样圆开展调查。当树木较大而导致皮尺周转不便时,可设置样方开展调查。
②样圆(样方)面积:为100平方米。样圆半径为5.64米,样方要求“长×宽=100平方米”。样圆半径或样方边长应度改平。
③抽样面积:片林面积15亩以下,调查面积不少于造林面积的5%;15-45亩,不少于3%;45-150亩,不少于2%;150亩以上,不少于1%。
④样圆(样方)数量=抽查面积/100,最少不少于3个。
⑤样圆(样方)布设方法:根据片林的形状和立地条件选择若干条有代表性的调查线路,将所需调查的样圆(样方)均匀地布设在调查线上。
⑶造林成活率计算
①某树种亩均成活株数=各样圆(样方)内该树种成活株数之和/样圆(样方)个数×6.67
当亩均成活株数大于亩均合理造林株数时,造林成活率按100%计算。
②综合造林成活率=样圆(样方)内各树种亩均成活株数之和/样圆(样方)内各树种亩均合理造林株数之和×100%
③分树种成活株数=某树种亩均成活株数×核实面积
(4)造林合格面积确定
根据造林面积合格标准确定造林合格面积。
2、林带
⑴调查方法
利用有关图、表、卡等资料,深入实地调查造林行数,量测造林长度和平均株距,并设置样段调查造林株数、成活株数。样段长20米,等距离布设。
样段数量按应调查的林带面积确定:林带面积15亩以下,样段不少于3条;15-45亩,不少于4条;45-150亩,不少于7条;150亩以上,不少于10条。
在样段内调查造林株数(包括死缺株数)及成活株数。
⑵造林成活率计算
①某树种造林成活率=样段该树种成活株数之和/样段该树种造林株数之和×100%
②综合造林成活率=样段各树种成活株数之和/样段各树种造林株数之和×100%
③分树种成活株数=某树种造林成活率×实际造林株数
⑶核实面积和合格面积求算
①两行及两行以上林带
优先使用1:1万地形图勾绘林带界线,求算林带核实面积;不能用地形图勾绘界线的,用GPS绕测求算林带核实面积;前两种方法都不便测量面积的,方可用下列公式求算核实面积:
核实面积=[(行数-1)×行距+4(灌木为2)]×长度/667
根据综合造林成活率,确定合格面积。
②单行林带
根据核实造林株数和成活株数,参照零星植树合格标准,分别计算核实面积和合格面积。
3、零星植树
⑴调查方法
利用有关图、表、卡等资料,深入实地,逐块、逐行、逐株调查当年造林株数和成活株数。
⑵造林成活率计算
①某树种造林成活率=该树种成活株数/该树种造林株数×100%
②造林成活率=各树种成活株数之和/各树种造林株数之和×100%
⑶核实面积和合格面积求算
根据造林株数和成活株数分别计算核实面积和合格面积。
四、检查卡片填写
(一)片林检查卡片填写说明
1、县(市、区):填写县(市、区)名称。
2、乡(镇、场):填写乡(镇、场)名称。
3、行政村:填写行政村名称。
4、自然村:填写自然村名称。
5、小班号:填写小班统一编号。
6、造林前土地使用权:填写1-国有、2-集体、3-民营、4-外资、5-其它。
7、经营主体:填写造林经营主体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8、实施年度:指工程实施年度,填写四位数,如“2008”。
9、图幅号:填写片林所在1:1万地形图的图幅号。
10、绿化类型:填写1-宜林地造林、2-灾后恢复造林、3-采伐迹地造林、4-火烧迹地造林、5-灾后补植补造、6-矿区植被恢复、7-城市绿化、8-建制镇绿化、9-工业园区绿化、10-乡场绿化、11-村庄绿化、12-路沟渠绿化、13-荒滩荒地绿化、14-铁路绿化、15-高速公路绿化、16-国省道绿化、17-县乡公路绿化、18-河渠堤坝绿化。
11、造林树种:填写造林树种完整名称,如“杨树”、“泡桐”、“光皮树”、“陈山红心杉”、“楠木”和“湿地松”等。
12、造林密度:按设计密度填写,无设计或与设计不符的按实际栽植密度填写。
13、混交比例:填写片林各树种所占比例,如“7:3”或“5:3:2”等。
14、上报面积:填写本次检查前上报的片林造林面积,省级核查以县级自查的核实面积作为上报面积,以亩为单位,保留1位小数。
15、核实面积:填写实地检查核实的片林造林面积,以亩为单位,保留1位小数。
16、上报造林株数:填写本次检查前上报的实际造林株数。
17、核实成活株数:填写实地检查核实的成活株数。
18、综合成活率:填写本次调查的片林综合成活率,其值百分数保留整数。
19、合格面积:填写成活率≥85%的片林面积,以亩为单位,保留1位小数。
20、待补植面积:填写40%≤成活率<85%的片林(林带片林)面积,以亩为单位,保留1位小数。
21、苗木来源:填写1-省统购、2-县自购。
22、生长情况:填写1-好、2-中、3-差。
23、不核实面积原因:分1-虚报、2-测量不准、3-林冠下造林、4-有林地补植、5-萌芽更新、6-其它,确定一个主要原因填写。
24、不合格原因:分1-自然因素、2-火灾、3-病虫害、4-人畜破坏、5-苗木质量、6-栽植技术、7-抚育不力、8-其它,确定一个主要原因填写。
25、是否抚育:填写1-抚育、2-未抚育。
26、有无管护:填写1-有、2-无。
27、经营主体类型:填写1-国有、2-集体、3-企业、4-大户、5-农户。既是农户又是大户的,填大户。
28、分树种成活株数:填写片林各树种成活株数,取整数。
29、自查人员和时间:填写县级自查人员姓名和自查时间。
30、核查人员和时间:填写省级核查人员姓名和自查时间。
(二)林带检查卡片填写说明
1、线路名称:填写道路(如320国道)、河流、渠道堤坝等名称。
2、线路等级:填写1-铁路、2-高速公路、3-国省道、4-县乡公路、5-河渠堤坝。
3、林带编号:以行政村为单位,填写林带统一编号。
4、建设类别:填写1-新建、2-完善提高、3-更新。
5、上报长度:填写本次检查前上报的林带长度,省级核查以县级自查的核实长度作为上报长度,以公里为单位,保留3位小数。
6、核实长度:填写实地检查核实的林带长度,以公里为单位,保留3位小数。
7、总行数:填写现有林带总行数。
8、上报新栽行数:填写本次检查前上报的本年度新栽林带行数,省级核查以县级自查的核实行数作为上报行数。
9、核实新栽行数:填写实地检查核实的本年度新栽林带行数。
10、其他因子填写按照块状造林验收卡片填写说明进行。
(三)零星植树造林检查卡片填写说明
1、上报造林株数:填写本次检查前上报的株数,省级核查以县级自查的核实株数作为上报株数,取整数。
2、核实成活株数:填写实地检查核实的成活株数,取整数。
3、上报折算面积:填写上报株数折算的面积,以亩为单位,保留1位小数。
4、核实折算面积:填写核实株数折算的面积,以亩为单位,保留1位小数。
5、合格折算面积。填写成活株数折算的面积,以亩为单位,保留1位小数。
6、其他因子填写按照片林造林验收卡片填写说明进行。
五、自查成果及上报
1、自查成果
自查成果包括自查验收卡、图、表和报告。
⑴自查验收卡。除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的自查验收卡片单独成册外,其他类型绿化以乡(镇、场)为单位分村(街道、工业园区、休闲绿地、公园)整理。各县(市、区)自查验收的卡片分片林、林带、零星植树
⑵自查验收图。将当年所有1亩以上的年度检查验收合格片林、林带转绘到一套完整图幅的1:1万地形图上,同时要将以后每年的年度检查验收合格小班(片林)转绘到同一套地形图上。
⑶自查验收表。主要包括因子一览表(EXCEL格式)和由村到乡、由乡到县的汇总表。
⑷自查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①自查验收工作概况。检查验收方案、人员组织、技术培训、验收工作量、质量管理。
②工程实施及任务完成情况。
③好的做法和经验。
④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等。
2、自查成果上报
8月25日前,各县(市、区)自查验收报告和由村到乡、由乡到县的汇总表,加盖县(市、区)人民政府公章上报设区市。8月28日前,设区市将所辖县(市、区)的自查成果进行汇总,加盖设区市人民政府公章报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2
有关卡片、表格
一、检查验收卡
1、“一大四小”工程片林年度检查验收卡
2、“一大四小”工程林带年度检查验收卡
3、“一大四小”工程零星植树年度检查验收卡
二、检查验收输机因子一览表
1、“一大四小”工程片林检查验收因子一览表
2、“一大四小”工程林带检查验收因子一览表
3、“一大四小”工程零星植树检查验收因子一览表
三、检查验收统计表
1、“一大四小”工程检查结果统计表
2、“一大四小”工程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统计表
3、“一大四小”工程存在问题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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