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商引资 >>> 招商动态 >>> 阅读正文
市林业局开展“产业招商百日大会战”
信息来源:市林业局 更新时间:2009-4-30 10:07:00 点击人次:查看
收藏 打印 关闭  字体:[  

     为迅速贯彻落实4月22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开展“产业招商百日大会战”动员大会精神,在认真搞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平原林业发展,启动现代林业示范市建设的同时,抓住机遇,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实现招商引资重大突破。为此,特制定我局 “产业招商百日大会战”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开展“产业招商百日大会战”动员大会精神,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班子成员要认清形势,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前期招商引资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确保在7月底前引进1-2个项目落户宜春。
二、具体措施
    为迅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产业招商百日大会战”动员大会精神,我局于4月22日下午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招商引资工作,于4月23日上午召开了包括局属三个副县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局干部职工“产业招商百日大会战”动员大会,并提出以下举措:
    1、增设招商小分队。我局在原组建的3个招商小分队的基础上,再增加3个招商小分队,分别由市森林公安、森工局、林科所三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及一名科级干部组成。
    2、安排招商引资专项经费。为确保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开展,安排每个招商小分队工作经费2万元。
三、明确任务
    在对前期招商引资工作所获得的招商信息及相关意向性项目的基础上,结合市政府及市中心城区六大产业招商引资项目,进一步疏理,将高产油茶林基地建设项目等13个项目重新包装,列为局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并汇编成《宜春市林业局招商引资项目》册,在此基础上,确保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四、时间安排
    从5月1日至7月31日止,招商小分队按照预定方案分别赴浙江、上海、广东、福建等地进行重点招商。即:第一小分队陈贻昌局长、陈春和(县级后备干部)赴广东、浙江等地进行招商;第二小分队黄旭堂书记、邬柏根(县级后备干部)赴上海进行招商;第三小分队王诗真副局长、陈波(县级后备干部)赴广东省进行招商;第四小分队市森林公安局局长庄军、兰恒兵(科级干部)赴广东进行招商;第五小分队市林科所所长徐光辉、黄芝云(科级干部)、杨晓青赴福建进行招商;第六小分队市森工局局长张津平、曾传智赴浙江进行招商。力争在7月底前签约1—2个招商项目,并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1、对未直接参与招商小分队的局机关及局属三个副县级单位的干部职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关注招商动态,充分利用亲朋好友等关系进行以亲招商、以商招商,大力营造全民招商的浓厚气氛。
    2、对局机关及局属三个副县级单位的干部职工引进招商项目者,进行通报表扬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凡是县级后备干部引进招商项目者优先推荐。
    3、局机关及局属三个副县级单位的干部职工,在“产业招商百日大会战”活动期间,不得休工龄假、轮假,要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局属三个副县级单位年底前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取消全市林业系统工作考核的评先资格,并且不安排下一年度的工作经费。
    4、招商小分队外出招商时,要恪尽职守,要注重招商形象,不进娱乐场所,不住高档酒店,不得借招商之名,到名胜风景区观光旅游。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