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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年度猎捕量限额审批办理流程
信息来源:市林业局 更新时间:2010-3-5 16:57:00 点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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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年度猎捕量限额审批
办理事项
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年度猎捕量限额审批
责任窗口
林
业
审批类型
行 政 许 可 项 目
审批依据
《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十八条;
审批流程
窗口受理材料审查(一天)→野保站现场核实资源、并形成报告 (五天)→相关科室提出意见(一天)→分管领导审核(一天)→主要领导审核(一天)→上报省林业厅审批→窗口办结出件(一天)
申报材料
1、正式文件;
2、本县(市、区)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资源调查报告;
3、各乡镇的猎捕计划。
承诺时限
10天
收费依据及
收费标准
野猪
100元/只;豪猪50元/只;野兔10元/只;刺猬10元/只;竹鼠20元/只;夜鹰20元/只;蝙蝠类5元/只;蜈蚣5元/只;鹌鹑6元/只;
江西省林业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物价局文件,赣财综字[1993]第36号,赣价费字[1993]第059号。
窗口预约
服务电话
3216728
监督电话
3216738 3216742
乘车路线:市内乘
2路内线、2路外线、5路、6路、 116路到“行政服务中心”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