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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通告
信息来源:林业局 更新时间:2008-8-11 10:45:00 点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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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通告
目前,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森林火灾频频发生,为了切实控制火源,遏制火灾高发态势,特通告如下:
1、严禁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
2、严禁造林炼山。
3、严禁在林内和林缘边吸烟、野炊、烧纸、燃放鞭炮。
4、严禁在山上直接烧毁因灾受损的断木、枯枝。
违反上述行为的,一律按纵火行为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