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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森林公安局干部竞争上岗方案
信息来源:市林业局 更新时间:2008-12-19 17:11: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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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森林公安局
部分副科级职位竞争上岗方案
 
根据宜组发[2000]3号文件的精神,为了更好地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江西省党政群机关推行竞争上岗试行办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竞争上岗工作,加快干部队伍的“四化”建设,使更多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部分副科级干部职位竞争上岗方案:
一、竞争上岗的岗位
宜春市森林公安局秘书科长、装备财务科长、刑侦大队教导员。
二、报名条件
根据宜组发[2000]3号文件要求,结合市森林公安局的实际情况,此次三个职位的报名条件具体是:报名者必须是市森林公安局机关在编在岗的国家正式干部,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方法步骤和程序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此次的竞争上岗工作按下列程序和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市森林公安局机关召开全体民警大会,学习有关文件,进行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实行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使民警正确对待并积极参与竞争上岗。
2)公开报名。凡符合条件有志竞争者,可向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每个竞争上岗者报一个职位竞争,并填写报名表。
3)资格审查。由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即通知作竞职演讲准备,并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4)演讲与民主测评。市森林公安局召开机关民警大会,由参与竞争上岗者进行演讲,主要介绍自己工作经历、任职优势、任职目标、做好竞争职位工作的打算,演讲每人限时10分钟以内。演讲结束后,在森林公安局机关民警大会上进行民主测评。
5)答辩。由有关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同志组织实施,竞争者按评委提出的问题当场进行回答,答辩者每人限时15分钟,采取由评委打分,当场统计,宣布最后得分。
6)决定上报人选。由局党组根据民主测评、个人答辩和考核三项统计得分情况,确定入围人选。并对上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7)呈报审批。按入围人选认真听取公示时群众反馈的意见。由市森林公安局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竞争上岗人员的具体职位后报市林业局党组集体讨论,填写有关材料、办好备案呈报审批手续。
四、目标要求
通过市森林公安局部分科级干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使该局领导干部队伍年龄和专业知识结构更加优化,为下一步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工作奠定好基础,从而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调动干部积极向上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竞争上岗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贻昌,副组长:黄旭堂、庄军,成员:王诗真、鄢财荣、李苏荣、熊慧明。下设办公室,由朱小云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市林业局秘书科,具体负责实施工作。同时,各方面的同志组成演讲答辩的评委,具体人员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另定。
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应注意以下事项:
1)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防止违纪行为。在竞争上岗的过程中,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弘扬正气,抵制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和纠正在竞争上岗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行为,一旦发现违纪行为,坚决严肃处理。
2)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竞争上岗工作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
3)遵守纪律,维护团结。市森林公安局全体民警要从大局出发,从工作实际需要出发,认真推选好所缺职位的干部,要严守纪律,以公开、公平、公正及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竞争上岗工作。
 
 
宜春市森林公安局
部分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实施细则
 
    一、实施步骤
(一)时间安排
由局党组根据上级组织意见和机关实际情况另行制定时间安排表。
(二)宣传发动
召开市森林公安局全体民警大会,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及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我局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统一全体民警的思想,提高认识,搞清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动员、鼓励民警积极参加,踊跃报名,并公布竞争职位及条件、程序和办法等。
(三)资格审查
由局领导小组根据竞争上岗方案的规定对民警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查。年龄计算时间为: 45周岁以下系指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资格审查后就张榜公布合格人员名单,接受上级组织和群众监督。
(四)竞争上岗
总体要求是:为了对竞争者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公正的评价,采取量化积分的方法,对竞争者的政治思想水平、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及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划分为三个方面的综合内容进行考核,即:演讲与民主测评(35分)、答辩(35分),考核(30分)。
1、演讲与民主测评(35分)。这二项程序同步进行,竞争者演讲完毕后,再由市森林公安局全体民警对演讲者进行民主测评。演讲顺序,由资格审查合格者到领导小组办公室抽签决定。演讲内容是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实绩特长和做好竞争职位工作的设想,以及对待落选的态度。演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每位竞争者只需进行一次演讲。民主测评时,必须按党组织选拨任用干部的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对竞争者的德、能、勤、绩以及对工作有利的要求进行。不允许打“感情分”,投“关系票”,投票时不准交换意见,应充分表达个人意愿。
民主测评计分由群众推举唱票1人、计票1人、监票2人的办法公开、公正的进行。群众投票不超过竞争职数的人数为有效。计分方法即:35÷有效投票总数×有效得票数=实际得分。例:参加投票有效人数30人,某人得群众有效投票20票,实际得分=35÷30×20=23.3分,民主测评结果在统分结束后的第二天,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张榜公布。
2、答辩(35分)。答辩主要考核竞争者的综合素质。答辩评委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另定,每位竞争者只须进行一次答辩。答辩顺序按演讲抽签序号进行。采取评委提问,竞争者当场答辩,由评委打分,当场统分,并告知竞争者最后得分的方法进行。即:每位评委打分不超过35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有效总分÷有效评委数=实际得分。竞争者得到本人分数后须离场,不得与其他人交流。
3、考核(30分)。以上两项成绩出来以后,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竞争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向局党组汇报,然后由局党组讨论研究并投票打分(其中有15分由市森林公安局领导打分)。
二、入选录用
1)按演讲与民主测评、答辩、考核三项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的人选。
2)如竞争者出现分数相同并列入选的情况,则由局党组根据竞争者在民主测评中群众投票的情况,历年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平时的工作实绩和表现,最后来确定人选。
3)实行公示制。公示的时间为7天,范围在全局干部职工中进行。
 
 
 
 
 
 
宜春市林业局
OO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宜春市森林公安局部分科级干部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科室)
 
现任职务及职称
 
参加工
作时间
 
入党
时间
 
 
奖 惩
情 况
 
申 报
竞 争
上 岗
的职位
 
是否服从分配
 
申 报
理 由
 
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审查报名资格意见
 
备 注
 
 
制表:二00八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