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林业局、局属各单位:
接宜组函[2009]9号文《关于田宏勃等同志任职备案的函复》,同意下列同志任职的备案:
田宏勃同志任市木材检查站副站长;
陈应德同志任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副站长;
丁晓玲同志任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副站长;
余小英同志聘任为市林木种苗站副站长(聘任期三年);
兰恒兵同志任市森林公安局秘书科科长;
肖瑞芳同志任市森林公安局装备财务科科长;
聂炜同志任市森林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干部任职 田宏勃等 通知
宜春市林业局秘书科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