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YCZB2010
宜春花博园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面向国内公开招标选择该项目策划及概念性规划方案设计单位。
一、招标范围:宜春花博园工程项目策划及概念性规划方案设计。
二、工程规模:主园面积1000亩。
三、工程地点: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湖田镇湖田村中西组、下西组、黄土组、土古组和樟树村杨家庄组、王家组地域。
四、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国家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乙级以上咨询资质;3、投标单位近三年(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承担过类似花博园项目的规划设计(提供效果图或施工图纸);4、主要设计人员必须是本规划机构的法人代表或规划技术负责人,不得为投标单位的非正式人员或顾问;5、主要设计人员若具有类似花博园项目规划或策划成功经验者优先;6、主创策划/规划/设计人员必须是教授、博导或正高职称;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投标申请人应于2010年 4 月 15 日18:00时之前,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向招标单位报名,报名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5:30),以特快专递招标人签收时间(请及时电话确认)为准。时间标准按北京时间。
2、报名材料
(1)投标报名书,有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的真迹(复印无效)。
(2)投标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真迹(公章复印无效)。
(3)投标单位的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和乙级咨询资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真迹(公章复印无效)。
(4)单位情况介绍。
(5)项目主持人简历,主持人的类似花博园项目的园林规划策划的作品[若有](提供效果园或施工图原件)。
(6)近三年来承担过类似花博园项目的规划设计的作品(提供效果图或施工图纸原件)。
六、其它
1、投标人按上述规定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是简体中文。本次招标凡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单位申请人均可参加正式投标。向参加正式投标单位提交招标文件,投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竞标方案。
2、参选方案由规划设计者原创,成果中若因涉及第三者知识产权的材料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规划设计机构承担。
3、设计补偿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中标人排序前二名的各补偿 5 万元。
招标人:江西省宜春市林业局
联系人:丁女士 13607059112 0795-3220770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东风路32号
邮编:336000
传真:0795-3236004
E-mail:jxycsfjyz@vip.163.com
本公告解释单位:江西省宜春市林业局
签发人:陈贻昌
201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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