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源保护 >>> 木材检查 >>> 阅读正文
关于印发《宜春市木材检查系统开展“执法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林业局 更新时间:2009-3-24 10:36:00 点击人次:查看
收藏 打印 关闭  字体:[  

各县(市、区)林业局、明月山林业分局:
根据《江西省木材检查系统开展“执法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现将《宜春市木材检查系统开展“执法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为加强“执法管理年”活动的领导,特成立宜春市木材检查系统“执法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王诗真   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   付三保   木材检查站站长
           庄  庆   林政科科长
 员  易谊宏   田宏勃   刘 铁   李新梅   袁春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田宏勃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1: 宜春市木材检查系统开展“执法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2: 江西省木材检查系统开展“执法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详见江西木材流通监督网)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宜春市木材检查系统开展“执法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执法质量年”、“执法素质年”和“执法形象年”活动取得的成果,提高木材检查工作管理水平,适应新形势下木材检查执法工作的需要。根据《江西省木材检查系统开展“执法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法制化管理为重点,以提高木材检查站的管理水平、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切实加快发展步伐,促进我市木材检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要求 
      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通过全面开展“执法管理年”活动,完善管理,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强化责任;规范行为,程序到位;树立形象,突出亮点;提高工作效能,提升管理水平。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队伍建设
1、倡导“五种风尚”。即:“倡导好学之风,做勤奋好学表率;倡导实干之风,做真抓实干表率;倡导团结之风,做发扬民主表率;倡导廉洁之风,做廉洁自律表率;倡导服务之风,做从优待人表率”。  
2、做到“八个不让”。即:“不让布置的工作在我手中延误;不让办理的事项在我手中积压;不让传递的信息在我手中中断;不让工作上的差错在我手中发生;不让不良习气在我身上滋长;不让规章制度在我身上违反;不让办事的群众因我而冷落;不让单位形象因我而受损”。 
     3、开展分级培训。县(市、区)及基层站长、副站长由省(市)培训,木材检查人员由县(市、区)组织培训,每年轮训一次,做到人人受训。同时要确保培训质量,实行不合格复训制。每次培训结束后,要组织考试,检验学习效果。培训合格者,颁发资质证书,对培训不合格者进行复训。 
     4、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进一步开展军事化训练,全面实行敬礼和报告制,坚持做到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划一。

    (二)加强制度化建设
1、公开悬挂八方面内容。各地将执法人员照片和执法证号、木材检查执法具体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工作纪律、行为规范、服务承诺、监督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以多种形式对外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建立完善十三项制度。建立健全案件处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案件举报制度、学习制度、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统计报表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内务管理制度等各项内部管理工作制度。
  3、体现“三·四”要求。即:“四人”(仪态像军人、作风像铁人、执法像巨人、服务像仆人)、“四站”(资源保护站、生态建设站、文明执法站、法制宣传站)、“四心”(领导放心、职工安心、群众暖心、充满爱心)。
  4、亮明“三证”身份。即:省政府颁发的设站许可证、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林业行政处罚委托证书、执法人员照片和执法证号。
   (三)加强规范化建设
1、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执法时必须做到两人以上、着装整齐,持证上岗、亮证检查,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有证放行、无证扣留,程序到位、处罚有据。
2、规范案卷制作。严格按照一本制要求制作案卷,确保不出现差错。
3、规范过站登记。按照省局统一印制的过站登记内容如实登记,特别是检查结果一栏应按检查结果分别填写“货证相符”、“超方”、“无证”或“规格、品名不符”等内容。
4、规范交接班登记。统一交接班登记内容,包括检查车次、数量、(其中检查结果分“货证相符”、“超方”、“无证”或“规格、数量不符”等)、需交办的工作内容、交接双方签名、交接时间等内容。
5、规范统计报表。做好木材流量“一月一报”、“木材检查站基本情况”年报等统计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准确、完整,站长必须掌握站房面积、办公设备、交通工具、调查取证设备、人员、编制经费、年流量、月流量、违章运输等情况,作好随时汇报的准备。
   (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启动、开展无房站建设,力争完成2个木材检查站站房建设。二是开展5个统一建设,即:统一悬挂木材检查站站徽;统一木材检查站外墙颜色;统一外墙标语;统一木材检查站站牌;统一执法车辆标识。(统一标识见江西木材流通监督网)
    (五)加大信息化建设
一是加快木材检查站电子监控建设,着力构建全市木材流通监督管理信息网络。各地要编制好电子监控系统建设计划,力争2010年全市木材检查站安装电子监控。二是加大木材检查站技术装备建设,各站应逐步配备如数码相机、电脑、打印机等调查取证和办公自动化设备,为实现网上检查、网上办案奠定基础。 
    
 四、活动安排 
    “执法管理年”活动从2009年3月1日开始至2009年1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底)。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对全市“执法管理年”活动做出周密布置,做好广泛深入的思想动员,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各县(市、区)动员大会也必须在3月底前召开。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9月底)。各地按照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各项具体活动。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分析原因,抓好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
—10月20日)。各地要认真总结和巩固已取得的成效,突出特色,要把活动的各种材料汇编成册,特别是规章制度要汇编成册。10月20日至10月底,市站将组织检查。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评比阶段(11月1日--11月底)。迎接省局检查验收。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要高度认识到“执法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把活动作为重要工作抓好、抓实,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找准问题,注重实效。各地要在三年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和查找木材检查执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方案,由易到难,逐项抓好落实。
(三)加强督查,以点促面。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所属各站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和指导,要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指导活动有序开展。同时,大力收集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及时总结和推广,以供互相交流、互相借鉴,以点促面,全面推进活动的开展。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在社会上扩大“执法管理年”活动影响,引起全社会对我们木材检查工作的关注、取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我们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接受社会监督,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统一标识样式
站徽
车辆标识

门牌
站牌
 
 
房子标识
工作流程图
 
 
 
 
四人牌
四心牌
 
 
四站牌
“六个一”牌

处罚依据和标准标识
木材名录牌
 
 
廉政制度牌
案件处理制度牌
 
 
 
 
工作禁令牌
服务承诺制度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