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森林公安局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第二次督察
根据省局部署要求,我局9月7日对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进行了为期一周的第二次督察。着重针对第一次督察发现的少数单位存在办公室脏、乱,内务管理混乱,被子乱放,着装不规范等情况进行,了解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国庆、中秋佳节临近,我局还就有关安保工作进行了督察,以防止不稳定因素的滋生。主要是:
一、今年以来涉法信访、上访案件办理情况,是否存在有案不接、有案不立、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情况;
二、“五条禁令”督察情况,是否存在不转发部、局的督察文件传达到每位民警,民警是否存在违反“五条禁令”的情况;
三、枪支管理情况,是否有各项枪支管理规章制度(台帐、枪支卡片等),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配枪、是否存在销毁枪支未销毁的登记情况;
四、警车管理情况,是否有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警车警用,是否存在警车非警开、警车非警用的情况。
经督察,“五条紧令”执行情况较好,该传达的文件全部传达,民警没有违反“五条紧令”情况。来信来访基本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枪支管理基本规范,但有些制度还须完善。警车使用管理也逐步规范。只是内务管理、规范着装等还须提高。
二OO九年九月十八日 |